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902号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1902号
【裁判要旨】公司担保善意相对人认定——公司董事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银行已对《保证合同》《董事会决议》《担保承诺函》等文件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且能够证明董事会参加人数及潜在同意决议的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将银行视为善意相对人,从银行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裁判要旨】公司担保善意相对人认定——公司董事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银行已对《保证合同》《董事会决议》《担保承诺函》等文件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且能够证明董事会参加人数及潜在同意决议的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将银行视为善意相对人,从银行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