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地位
更新时间:2022-05-04 浏览次数:52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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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按照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确定;
2.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不一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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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按照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确定,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不一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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