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辖终47号

更新时间:2022-06-11   浏览次数:95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辖终47号
【裁判摘要】部分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上诉,法院可不列其为当事人且不向其送达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本案一审被告黎××、梁××及泰邦基建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均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也未对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应视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因本裁定仅针对成安渝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成立,不涉及一审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各方当事人诉累,本院在本裁定中不将黎××、梁××及泰邦基建发展有限公司列为当事人,亦不向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但本裁定的效力仍及于全案当事人。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