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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列车上犯罪,我国刑法是否有管辖权?

更新时间:2019-08-03   浏览次数:979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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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国际列车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因此,国际列车上的犯罪不适用旗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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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列车上的犯罪不适用旗国主义 回目录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国际列车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因此,国际列车上的犯罪不适用旗国主义。

公安机关侦察管辖规定 回目录

    外国人在国际列车上犯罪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目的地的县级以上铁路公安机关或者该外国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审判管辖规定 回目录

     1.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

     2.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陈其象律师提示:国际列车犯罪刑事管辖权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回目录

    ①国际列车犯罪的刑事管辖权与国际列车归属无关,不适用旗国主义;

    ②在我国领域内的国际列车犯罪,我国公安机关当然享有刑事侦查权;

    ③国际列车犯罪的刑事审判权: 

    A.首先取决于管辖协议; 

    B.没有管辖协议的,对我国领域内的国际列车上犯罪有刑事审判权。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

  第六条 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

  第三百五十四条 外国人在国际列车上犯罪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目的地的县级以上铁路公安机关或者该外国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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