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行政经典案例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苏06行终266号

更新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59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苏06行终266号
【裁判摘要】上诉人的案涉违法建设行为虽然已经实施完毕,但该行为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仍然处于继续状态,只要该建筑未被拆除或依法采取改正措施,该影响就始终存在,故应认定为未超过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否则,如果对此类违法建设情形适用两年的追究时效,那么,本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就可能因其在建设完毕两年内未被查处,而成为合法建筑,这显然违背行政处罚法关于追究时效规定的本意,也必将导致城乡规划管理的混乱或虚无。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