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皖05民终748号

更新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93 次 标签: 培训 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职业技能培训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周×关于三倍赔偿的诉请,因案涉培训合同应属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并非单纯的瑜伽健身行为,即不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范畴,故不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审法院对此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文章摘要2: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