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豫0506民初269号
更新时间:2023-08-14 浏览次数:1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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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关于被告辩称的本案属于劳动争议,应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主张。本院认为,本案争议标的系被告郭××因职务侵权行为致人损害,恒丰工程公司认为其向受害人实际赔偿后引起的内部追偿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不是必须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