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债权转让后由谁开票?
文章摘要:
解读:纳税人仅转让债权,不改变其与原购货方的购销关系,应向原购货方开具发票。
文章摘要2:
解读:纳税人仅转让债权,不改变其与原购货方的购销关系,应向原购货方开具发票。
附:债权转让后由谁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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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杰军: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将您信中提到的问题答复如下:
纳税人仅转让债权,不改变其与原购货方的购销关系,应向原购货方开具发票。具体信中举例而言,应由B贸易公司向A企业开具发票,才能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因为在该笔业务中B贸易公司购进原料已抵扣进项税额,应由其向A企业开具发票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该笔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若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纳税人(重组后的新纳税人),所涉及的债权转让,未开具发票的应由重组后的新纳税人向原购货方开具发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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