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64号
更新时间:2023-11-19 浏览次数: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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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能否对抗买受人并非判定承包方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要件,不影响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确认——关于中建八局是否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中建八局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享有对案涉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九州华伟公司主张案涉工程大多数对外出售,中建八局的主张不能对抗买受人。但能否对抗买受人并非判定承包方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要件,不影响一审判决对中建八局享有的权利进行确认,九州华伟公司的该项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