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指导案例215号: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更新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67 次 标签: 刑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污染 单位犯罪 环境侵权债务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股东连带责任 文章摘要: 【裁判要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义务,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股东对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指导案例214号: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下一篇: 指导案例216号: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诉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