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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8)甘01民再62号

更新时间:2023-11-26   浏览次数:2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再审申请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不属于再审审理的范围——再审审理中被申请人九合化工公司提出,申请人丁学成超过法定时限申请再审,故应当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的规定,案件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审理而不能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范围,即民事再审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再审审理程序对已经裁定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确定原生效裁判是否确有错误。而民事再审审查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再审审查程序对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再审事由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裁定再审。因此,民事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是审判监督程序的不同阶段,两个阶段具有不同的功能和裁判标准。故再审申请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不属于再审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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