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黑01民再67号之一

更新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4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人签字系伪造,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判决依据黑龙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蔺××双眼目前状况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以此为由驳回蔺××诉讼请求。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黑检技鉴字[2018]1号文件检验鉴定书,鉴定意见为:“黑龙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黑民司临鉴字[2016]第325号)第6页落款处‘孟某’可疑签名字迹与孟某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书写。"故黑龙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审依据该鉴定意见所作出的判决亦缺乏事实基础,综上所述,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