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晋01民初字478号 更新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2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申请延期开庭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应当有正当理由。现原告在先收到我院传票的情况下提出开庭冲突,不属于延期开庭的正当理由。故应认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01民终13801号 下一篇: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吉民申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