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湘0102执保1917号 更新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1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长沙仲裁委员会已作出(2019)长仲决字第388号决定书,驳回了申请人湖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据此,本案所采取的保全措施依法应予解除。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附件 下一篇: 【笔记】仲裁裁决驳回当事人仲裁请求应否解除仲裁程序中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