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788号
更新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4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出现实质性磋商中标无效、施工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本案中,建投公司中标之前,已经与和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案涉工程的合同价款、承包范围等施工实质内容进行了磋商,并作出明确约定。根据前述规定,该中标无效,签订的相关建设施工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