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交通运输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更新时间:2015-10-02 浏览次数:19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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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交通运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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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运输人员是交通肇事罪的主要犯罪主体。
二、交通运输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交通运输人员,包括四类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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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②由于刑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交通运输人员”不包括铁路运输人员(铁路职工)和航空运输人员(航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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