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某爆炸、敲诈勒索案
文章摘要:
[第703号]蒋某某爆炸、敲诈勒索案——余罪自首中如何认定“不同种罪行”和“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
【裁判摘要】交代的余罪与已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构成牵连犯,所交代的余罪不能认定为自首。
【裁判要旨】主动供述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犯罪属于属于同种罪行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裁判摘要】交代的余罪与已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构成牵连犯,所交代的余罪不能认定为自首。
【裁判要旨】主动供述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所掌握的犯罪属于属于同种罪行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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