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居间合同的履行地应以合同指向的标的物所在地为准 更新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328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示】对于居间合同管辖权的认定,争议焦点集中在如何判断居间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目前主要存在两种分歧意见,致使司法实践中处理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的结果迥异。 文章摘要2: 目录 1提示 2案情 3分歧 4评析 上一篇: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