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769号
更新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41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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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是否影响居间合同的效力?
【要点提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非因居间人过错造成买卖合同解除,居间合同仍然有效,且居间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索引】一审: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769号(2010年3月29日)
【要点提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非因居间人过错造成买卖合同解除,居间合同仍然有效,且居间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索引】一审: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0)东民初字第769号(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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