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吴德良与云龙县功果村蘑菇场金矿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461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云高民二终字第124号
【提示】未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授权,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效力
【裁判要旨】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合伙企业转让合同企业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未取得全体合伙人授权,代理合伙人转让合伙财产份额,对没有授权的部分属于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未经合伙人追认同意的转让行为自始无效,由行为人承担行为后果。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合伙企业法》精解   

下一篇: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