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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登记审查时应把握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5-11-10   浏览次数:370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公司法》除了对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股东资格有特别规定,对其他一般公司的股东资格未作明确规定。该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由此可见,合伙企业显然不能作为一人公司股东,但其可作为其他一般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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