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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02)城民二初字第30号

更新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273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示】司法介入裁令召开临时股东会条件:
①原告有召集权限;
②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③诉请事项属于临时股东会权限范围;
④法院有权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如果公司不执行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裁判时,法院可以径行组织召开涉案公司的临时股东会。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02)城民二初字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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