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一抗字第11号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307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一抗字第11号
【提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返还财产的范围应是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和费用。
【裁判摘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向支出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返还财产的范围为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和费用,而不仅指取得财产一方现在所占有的财产和利益。
【提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返还财产的范围应是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和费用。
【裁判摘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向支出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返还财产的范围为所取得的全部财产和费用,而不仅指取得财产一方现在所占有的财产和利益。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抗字第2号
下一篇: 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