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案例分析:要求业主拆除搭建、改建物等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 更新时间:2015-05-02 浏览次数:251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对于业主擅自搭建行为,物业公司既不是相关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也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点 2案情概要及争议焦点 3裁判理由 4裁判标准 5裁判依据或参考 上一篇: 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董××物业管理纠纷案 下一篇: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7)沪二中行终字第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