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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使用权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更新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2961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公共设施使用权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裁判要旨】不享有完全所有权的业主委员会,有权使用公共设施,当该设施被租赁以后,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收回。物业公司改变该公共设施原有用途,租赁给个人使用,违背了该公共设施的公共功能。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确定该公共设施的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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