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工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借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3-26 浏览次数:33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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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二抗字第20号
【提示】保证人在当事人签约前预先在借款合同担保栏内加盖印章的,如果无充足证据否定借款人与出借人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可以认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示】保证人在当事人签约前预先在借款合同担保栏内加盖印章的,如果无充足证据否定借款人与出借人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可以认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