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汉民一终字第92号
更新时间:2023-07-17 浏览次数:18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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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裁判要旨】夫妻虽办理离婚手续,但仍在一起同居,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仍应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
【本案案号为】(2009)汉民一终字第92号
【裁判要旨】夫妻虽办理离婚手续,但仍在一起同居,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仍应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
【本案案号为】(2009)汉民一终字第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