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0)海民初字第2443号 更新时间:2024-03-03 浏览次数:245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提示】合作收购合同中关于“违约视为放弃股权”的约定,实际是指违约的一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由另一方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控制权。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05658号 下一篇: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5)美民二初字第90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海中法民二终字第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