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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0)同民初字第3103号

更新时间:2020-06-20   浏览次数:5447 次 标签: 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如何正确区分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资产转让?
【要点提示】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主要区别在:一是转让的客体不同;二是交易的主体不同;三是转让的程序不同;四是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不同。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将约定由转让方直接转让的股权变更为由第三方履行,第三方将股权直接过户给受让方的,应视为实际履行的一种方式。
【裁判规则】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主要区别在于转让的客体和交易的主体不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股权享有者是股东;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公司资产,其主体是公司。
【案例索引】一审: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0)同民初字第3103号(2010年12月23日)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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