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文章摘要: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 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文章摘要2:
概念 回目录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原罪名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
犯罪客体 回目录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犯罪对象 回目录
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犯罪客观方面 回目录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主体 回目录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回目录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或者过失不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 回目录
1.本罪属于行为犯;
2.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应当立案追究。
刑事责任 回目录
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条链接 回目录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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