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某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案
文章摘要:
【案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二中刑初字第00771号
【裁判观点】被告人徐某某、尚某某、张某某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审批森豪公寓商品房、华庆公寓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依法应予惩处。
【裁判观点】被告人徐某某、尚某某、张某某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审批森豪公寓商品房、华庆公寓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