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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2)甬奉民三初字第139号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3398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问题提示】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误工,导致摊位停业的,受害人能否既要求赔偿误工费也要求赔偿病休期间的摊位租金?
【要点提示】停业期间的摊位租金易被理解为间接损失,但由于摊位租金的支付并非是由交通事故所直接引起,故摊位租金的损失与交通事故缺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受害人请求赔偿受伤期间的摊位租金损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一审: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12)甬奉民三初字第139号(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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