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侵权时未出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计算在赔偿数额中——成都中院判决李刚等诉何芳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231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被抚养人的范围不能仅以侵权行为发生时实际存在的人员计算,应以“与被侵权人具有法定身份关系,形成法定抚养义务”为原则来确定。 文章摘要2: 目录 1裁判要旨 2案情 3裁判 4评析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张××、黄××、李××诉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乐×、萍乡市××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