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失效】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1997年6月23日 财税字〔1997〕77号)
摘要2:【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废止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1997年6月23日 财税字〔1997〕77号)
摘要2:【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废止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摘要2:【备注】失效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公告如下: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摘要2: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
摘要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4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摘要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和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摘要2:【备注1】本篇法规已先后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10日 实施日期:2006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6月3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9日,实施日期:2011年9月1日)修改
【备注2】本篇法规中的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修改)(发布日期:2013年4月27日,实施日期:2013年8月1日)废止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
【摘要】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
当年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额=月减除费用(3500元/月)×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本公告。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2001年1月17日 国税函〔2001〕84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
【摘要】
一、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通知》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1998年11月10日 国税发〔1998〕196号)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年10月24日 [1988]国税地字015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11]712号)
摘要2: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7月21日,法复〔1996〕11号)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出口退税款,在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须经特定程序通过银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退给出口企业。国家税务机关只是企业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机关,并不持有退税款项,故人民法院不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税务机关直接划拨被执行人应得退税款项,但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税务机关提供被执行人在银行的退税帐户、退税数额及退税时间等情况,并依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被执行人的退税帐户,依法通知有关银行对需执行的款项予以冻结或划拨。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办案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5年8月30日 国税函发[1995]479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减免营业税的通知(1992年3月13日 国税发〔1992〕068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免征所得税的通知(1991年11月15日 国税函发〔1991〕1538号)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摘要2:
摘要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
【摘要】
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摘要2:
摘要1:【裁判要旨】金融机构违反法定程序,将储户合法存款作为其他扣缴纳税人的存款提供给税务机关予以扣划,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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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银发〔1998〕312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8年1月23日 国税发[1998]13号)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141号)等规定,现就下列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摘要2:
摘要1: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6月30日 国税发〔20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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