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临时机构

未经登记的临时机构被撤销后,其对外发生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如何承担?

摘要1:胡永鹏与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和郑州市海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票务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8号
【提示】未经登记的临时机构被撤销后,其对外发生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如何承担。
【裁判要旨】
一、本案中,胡永鹏虽没有起诉海源公司,但因海源公司具体承办嘉年华活动并以组委会名义签订协议和收取保证金,其与本案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且报业集团和报业公司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故一审追加海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并无不当。
二、本案中,组委会是为了举办嘉年华活动成立且未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的临时机构,故以嘉年华组委会名义对外发生的民事行为法律后果,应由组委会各成员连带承担。根据郑州市文化局的批复,管委会、报业集团是嘉年华活动的主办方,海源公司为承办方,三方联合主办嘉年华活动成立组委会并与胡永鹏发生票务代理协议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组委会的民事责任应由管委会、报业集团和海源公司连带承担。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8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8号
【提示】未经登记的临时机构被撤销后,其对外发生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如何承担。
【裁判要旨】
一、本案中,胡永鹏虽没有起诉海源公司,但因海源公司具体承办嘉年华活动并以组委会名义签订协议和收取保证金,其与本案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且报业集团和报业公司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故一审追加海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并无不当。
二、本案中,组委会是为了举办嘉年华活动成立且未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的临时机构,故以嘉年华组委会名义对外发生的民事行为法律后果,应由组委会各成员连带承担。根据郑州市文化局的批复,管委会、报业集团是嘉年华活动的主办方,海源公司为承办方,三方联合主办嘉年华活动成立组委会并与胡永鹏发生票务代理协议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组委会的民事责任应由管委会、报业集团和海源公司连带承担。

摘要2:【解读】未经登记的临时机构被撤销后,其对外发生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各成员连带承担。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浙绍商终字第156号

摘要1:【案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浙绍商终字第156号
【裁判摘要】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总部之外实现法人职能的法人分部,其能完整实现法人职能,而法人的职能部门是法人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设立的内部管理机构,仅能部分实现法人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凭《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开展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案中,中天公司项目部既未领取营业执照,也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是一个临时机构,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管理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的土建,可以从事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行为,且随着该工程建设完工而终止。虽然中天公司项目部刻制了公章,开设银行账户,但从其设立的目的以及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性上来讲,其并不符合法人分支机构能完整实现法人职能的主要特征,而更符合法人为实现管理一土建工程的目的而设立的职能部门的特征,故其应为中天公司的职能部门而非分支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在本案中,国银公司作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的金融服务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其比一般的商事主体具有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其应当知道中天公司项目部系中天公司的职能部门,其在发放本案讼争贷款时要求除中天公司项目部之外的其他保证人提供了核保书和股东会决议,却并未向中天公司核实情况的事实亦可予以印证。故国银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天公司是否存在过错,不影响其是否应承担责任的判定。

摘要2

行政诉讼被告

摘要1:【法条链接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府办公厅(室)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15]行他字第32号,2016年3月18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15】207号《关于姚淑芬诉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上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意见,答复如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视为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人民政府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可以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进行答复,也可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加盖“某某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公开专用章”的形式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政府办公厅(室)或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本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2016年3月18日
【法条链接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否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17]最高法行他318号,2017年12月27日):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意见,本院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他字109号答复对此问题已经明确。即政府法制机构所承担的法规审查、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工作均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最终决定,政府法制机构本身并不独立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不宜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标签】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律师协会| 高等教育学校|行政委托| 被告适格|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 公路养护总段| 公路养护分段| 代征代缴人|村民委员会|村委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 规章授权|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共同被告| 行政授权| 行政被告| 经批准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行政机关组建机构|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机构

摘要2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法院(1992)龙法行字第8号

摘要1:【案号】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法院(1992)龙法行字第8号
【裁判摘要】原告入伍前就有近视史左眼为4.2,右眼为4.3,入伍后,在部队体格复检的视力与入伍前在华侨中学体检的视力基本相符,原告因视力不合格被退兵是正常的,龙岩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原告弄虚作假,逃避服兵役为由所作的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规定,逃避服兵役行政处罚权应由兵役机关龙岩市人民武装部行使,龙岩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是临时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案宣判之前,有关行政机关自行撤销对游淑平的处罚决定,原告游淑平同意并申请撤回起诉。

摘要2

补偿协议和补偿决定

摘要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征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到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价格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
【法律问题】当事人诉请确认行政机关依据批复拆除房屋行为违法,并未直接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批复提出诉请,是否可将批复认定为案件诉讼标的?批复本身的可诉性如何认定?
【法官会议意见】行政诉讼兼具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的属性。在我国当前的行政诉讼实践中,原告方因自身诉讼能力普遍相对较弱,对法律的理解有所偏差,故而其起诉状中载明的诉讼请求往往有失精准、恰当。对此,人民法院在确定诉讼标的时,不必完全拘泥于原告方在起诉状中对诉讼请求的描述,而是可以基于有效监督依法行政、实质化解纠纷、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因素考量,结合个案案情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作一定的穿透理解。
【法律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强制拆除主体不明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法官会议意见】当事人起诉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只要提供证据初步证明被诉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系被告所为,即已完成对起诉条件的证明责任。例如,原告举证证明涉案项目由被告主持推进,被告设立临时机构负责项目开发和搬迁补偿工作。在没有证据证明强制拆除系他人所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推定被告所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问题】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房屋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相对人实施强行带离行为的,适格被告如何确定?强行带离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法官会议意见】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仅负责治安秩序、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不是强制拆除行为的适格被告。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公安机关属于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对强拆过程中实施的其职权范围内的强行带离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是被诉强行带离行为的适格被告。公安机关的强行带离行为不同于强制拆除行为,对其合法性应予以审查。

摘要2:【法律问题】征收补偿过程中对行政机关超征收范围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一并予以行政补偿。
【法官会议意】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应当根据红线确定的范围为依据,征收补偿决定按照征收决定确定的范围,认定安置补偿范围。但是,实际征收过程中,超过征收范围的部分建筑实际上已经不可能继续使用,已经丧失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一并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补偿。
【注解1】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还能否就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诉讼?|(1)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包括因违法强制拆除可能给被拆迁人造成的不应有的包括屋内动产在内的其他人身、财产损失,被征收人可在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取得相应的赔偿,该利益独立于合法征收行为产生的补偿利益;(2)被征收人即使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也依然与可能存在的违法强制拆除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适格原告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再72号
【注解2】被征收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情况下如何进行补偿安置?|在被征收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征收管理部门不能与争议的任何一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只能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对被征收的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将征收补偿款及补偿安置房屋予以提存。——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1293号
【注解3】(1)征收过程中合法被征收房屋在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被违法拆除的,被征收人既可以选择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补偿,也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行政赔偿。——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最高法行再389号;(2)认为案涉房屋被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要求补偿安置的前提已不存在,只能通过行政赔偿程序或者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最高法行再269号
【注解4】行政机关因违法强拆除产生的行政赔偿责任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征收补偿的标准|根据因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不应低于合法征收获得补偿的基本原则,行政赔偿应当包含被征收人依照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合法征收中可获得的优惠。——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行监字第634号
【注解5】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可以作为赔偿计算依据。——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2694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334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334号
【裁判要旨】筹建处系市政府为筹建热电厂设立的临时机构,热电厂取得法人资格后筹建处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应由其承担,而不应由市政府承担。
【裁判摘要】筹建处系涿州市人民政府为筹建河北省涿州市热电厂设立的临时机构,河北省涿州市热电厂取得法人资格后,筹建处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应由其承担,而不应由涿州市人民政府承担。

摘要2

洛阳市商务局等诉洛阳市工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摘要1:【案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洛民终字第112号
【裁判摘要】筹备组系洛阳市商务局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该筹备组实际由洛阳市商务局管理,故原审认定该筹备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由洛阳市商务局承担,符合法律规定。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318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318号
【裁判摘要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真实意思表示。政府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行为,不影响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效力及合同履行,只有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部门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才能将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中并未特别约定将政府财政部门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因此,鸿瑞公司认为政府投资项目应由财政部门审核造价的理由不能成立,工程价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摘要2:【裁判摘要2】新秦公司以云桥公司出资不实为由要求其承担本案连带责任。经审查,云桥公司将1000万元注入供热项目部,验资报告显示其将其中900万元以债转股形式作为向鸿瑞公司的出资。供热项目部属于政府为塔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成立的临时机构,云桥公司向供热项目部注资时鸿瑞公司尚未成立,故云桥公司不因向供热项目部注资而享有对鸿瑞公司的债权,也就不存在债转股的前提。据此,应当认定云桥公司对鸿瑞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可见,注册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产,确定和维持公司一定数额的资本,对于奠定公司基本的债务清偿能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价值。出资是公司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同时也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金额内承担责任。二审判决云桥公司在900万元出资不实范围内对鸿瑞公司所欠本案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