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县××诉利宝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因主合同内容发生变动,未征得保证人之一天山公司同意而免除天山公司保证责任案 日期: 05-07 10:36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保证 以贷还贷 他人旧贷 变更主合同 保证人免责 摘要1:【提示】以新贷偿还他人旧贷属变更主合同,免除保证责任。 【裁判要旨】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期间内擅自以新贷偿还他人旧贷,属于变更主合同内容,未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责任免除。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