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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同纠纷

摘要1:66、缔约过失责任纠纷67、确认合同效力纠纷68、债权人代位权纠纷69、债权人撤销权纠纷70、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1、债务转移合同纠纷7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73、悬赏广告纠纷74、买卖合同纠纷75、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76、拍卖合同纠纷77、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7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79、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80、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8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8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84、供用电合同纠纷85、供用水合同纠纷86、供用气合同纠纷8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88、赠与合同纠纷 89、借款合同纠纷90、保证合同纠纷91、抵押合同纠纷92、质押合同纠纷93、定金合同纠纷94、进出口押汇纠纷9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96、银行卡纠纷97、租赁合同纠纷98、融资租赁合同纠纷99、承揽合同纠纷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01、运输合同纠纷102、保管合同纠纷103、仓储合同纠纷104、委托合同纠纷105、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06、行纪合同纠纷107、居间合同纠纷108、补偿贸易纠纷109、借用合同纠纷110、典当纠纷111、合伙协议纠纷11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113、彩票、奖券纠纷114、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115、农业承包合同纠纷116、林业承包合同纠纷117、渔业承包合同纠纷118、牧业承包合同纠纷119、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120、服务合同纠纷121、演出合同纠纷122、劳务合同纠纷123、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124、广告合同纠纷125、展览合同纠纷126、追偿权纠纷127、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摘要2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摘要1:173、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174、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175、船舶损坏空中设施、水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176、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178、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179、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责任纠纷182、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运输合同纠纷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运输合同纠纷185、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186、船舶买卖合同纠纷187、船舶建造合同纠纷188、船舶修理合同纠纷189、船舶改建合同纠纷190、船舶拆解合同纠纷19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19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19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19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95、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船舶承包合同纠纷196、渔船承包合同纠纷19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19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202、船舶代理合同纠纷203、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204、理货合同纠纷205、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206、船员劳务合同纠纷207、海难救助合同纠纷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纠纷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赔合同纠纷212、海上、通海水域运输联营合同纠纷213、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214、海事担保合同纠纷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216、船坞、码头建造合同纠纷217、船舶检验合同纠纷218、海事请求担保纠纷219、海上、通海水域运输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220、港口作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纠纷221、港口作业纠纷222、共同海损纠纷223、海洋开发利用纠纷224、船舶共有纠纷225、船舶权属纠纷226、海运欺诈纠纷227、海事债权确权纠纷

摘要2

保管合同纠纷

摘要1:【102、保管合同纠纷】1.保管合同(又称为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给他方保管的合同。2.保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保管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摘要2:无

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

摘要1:【19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1.船舶属具保管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将出具交给保管人保管,并向保管人支付报管费,保管人依约返还的合同。2.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摘要2:无

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

摘要1:【200、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1.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是指集装箱所有人或承租人将集装箱交给保管人保管,并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保管人依约返还集装箱的合同。2.集装箱保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海运集装箱保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摘要2

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

摘要1:【20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1.港口货物保管合同,是指货主将滞留在港区内的货物交由保管人予以保管,并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2. 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摘要2:无

网站信息符合一定条件,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网站信息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类型,系证据法定形式之一。符合一定条件的网站信息证据,可作为定案事实依据

摘要1:【实务要点】网站信息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类型,系证据法定形式之一。符合一定条件的网站信息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例索引】天津二中院(2014)二中速民终字第1191号《天津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天津××物流有限公司、元××保管合同纠纷案——网站信息的证明效力》

摘要2

合同并非客观履行不能,一方不得变更或终止履行——在合同依法终止或解除前,一方以合同客观上履行不能为由,主张对方按其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不予支持

摘要1:【实务要点】在合同依法终止或解除前,一方当事人以合同客观上履行不能为由,主张对方当事人按其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199号“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案”,见《如何认定客观上不能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2020年9月7日)
【目录】
案例1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与普罗旺斯船东2008-1有限公司(Provence Shipowner 2008-1 Ltd)、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CMA CGM SA)、罗克韦尔航运有限公司(Rockwell Shipping Limited)海难救助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2015)甬海法商初字第442号【二审案号】(2017)浙民终581号【再审案号】(2018)最高法民再368号
案例2 舟山外代货运有限公司诉大连丰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2011)大海长事外初字第1号【二审案号】(2018)辽民终332号【再审案号】(2018)最高法民申6289号
案例3 深圳市恒通海船务有限公司与吉安恒康航运有限公司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一审案号】(2017)粤72民初533、1152号【二审案号】(2018)粤民终1257、1258号【再审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3906、3907号
案例4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一审案号】(2015)大海商初字第487号【二审案号】(2018)辽民终462号【再审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3187号
案例5 海宁富兴塑胶有限公司诉宁波达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顺翔船务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太平船务(英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一审案号】(2018)浙72民初1899号【二审案号】(2019)浙民终422号
案例6 朝鲜豆满江船舶会社(Korea Tumangang Shipping Company)诉C.S.海运株式会社(C.S. MARINE CO., LTD)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2017)沪72民初844号【二审案号】(2018)沪民终504号
案例7 天际国际集团公司(Skyline International Corp.)申请扣押“尼莉莎”轮(M/V NERISSA)案【一审案号】(2019)鲁72财保108号

摘要2:案例8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诉光汇宝石油轮有限公司(BRIGHTOIL GEM TANKER LTD.)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案号】 (2019)琼72民初22号
案例9 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诉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一审案号】(2018)闽72行初8号【二审案号】(2019)闽行终159号
案例10 陈某某诉中国海监渔政宁波支队、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行政处罚与行政赔偿案【一审案号】(2018)浙72行初2号【二审案号】(2018)浙行终1135号
案例11 天津至臻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行政处罚案【一审案号】(2018)津72行初2号【二审案号】(2019)津行终30号

【笔记】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摘要1:解读:租赁合同纠纷中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外,其他租赁合同纠纷(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均不属于专属管辖而适用一般管辖规定。

摘要2:【注解1】财产租赁合同包括:111.租赁合同纠纷(1)土地租赁合同纠纷(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3)车辆租赁合同纠纷(4)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21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1)定期租船合同纠纷(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217.船舶属具租赁合同纠纷;218.船舶属具保管合同纠纷;219.海运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
【注解2】融资租赁合同包括:1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1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民辖终89号

摘要1:【案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闽民辖终89号
【裁判摘要】两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适用移送合并审理——案涉编号为xxx-WL13028的《物流服务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为综合性服务项目,既包括货运代理、报关清关,还包括仓储、物流配送等,虽然本案与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2016)鲁72民初1275号案均因履行该份协议书而产生,但两案的诉因与诉求并不相同。本案为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原告速传公司诉请被告诚业公司交还由其保管的货物及赔偿货物跌价损失,而前述青岛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属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原告诚业公司诉请被告速传公司支付进口清关包干费,两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故本案并无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所要求的移送合并审理的前提。因案涉《物流服务协议书》第四条明确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该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而本案原告的住所地在厦门,属原审法院司法辖区范围,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上诉主张将本案移送至青岛海事法院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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