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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隔离审查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失效】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隔离审查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12月17日)
【摘要】被告人在被逮捕前被隔离审查期间,事实上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这是对被告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应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同时,必须指出,对被告人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而不应以隔离审查代替羁押。

摘要2:【备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8日)废止(废止理由: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石某某偷税、贪污案

摘要1:[第710号]石某某偷税、贪污案——被羁押期间将他人串供字条交给监管人员,对进一步查证他人犯罪起了一定的协助作用,虽不认定为立功,但可酌情从轻处罚
【裁判要旨】向侦查机关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应认定具有立功表现,但在其他案件侦破后提供该案件的线索或证据,则不应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7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二终字第7号
【提示】一方被羁押时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并非一定受胁迫。
【裁判要旨】本案中,签订“5.13协议”时,虽然存在杨某某控告胡某某涉嫌犯罪被羁押等情形,但不能因此认定该协议违背胡某某的真实意思。“5.13协议”约定的内容表明,该协议是双方根据当时涉案土地已经过户至泰益德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胡某某违反合同义务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其内容与“4.18协议”相吻合,应认定其符合双方真实意思。

摘要2:【解读】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判断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同仓人致残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同仓人致残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7号)
【摘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被羁押期间,被同仓人致残所引起的国家赔偿,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处理。

摘要2:【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病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所引起的国家赔偿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法研〔2005〕67号,2005年5月8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2004〕136号《关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病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所引起的国家赔偿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看守所是对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的法定场所,并负有保护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看守所履行上述职责的行为,是行政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责行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使国家侦查职权的司法行为。因此,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患病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所引起的国家赔偿,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