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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范围问题的答复【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范围问题的答复(2000年7月25日 法研[2000]63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2000]49号《关于如何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25日起施行。    二000年一月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1999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2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

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

主席令〔2015〕1号  《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主 席 项

最高检负责人就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答记者问

着重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难题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答记者问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航道规划  第三章 航道建设  第四章 航道养护  第五章 航道保护  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答复【废止】

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6月23日 实施日期:2006年6月23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5]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结合基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07年9月26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公安部令(第94号)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已经2007年5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的通知(高检发[200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已经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201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

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

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为落实十五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后,“检务公开”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推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