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云中法执异字第1号;(2011)粤高法执复字第82号
文章摘要:
——具有给付内容的确认判决符合执行案件受理条件
【裁判要旨】生效判决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增减变更,这一确认必须以一方给付并登记为前提和基础。故这一确认判决具有给付内容,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裁判规则】生效判决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增减变更的,属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确认判决,无需当事人另行再起办理股权比变更的诉讼。
【案号】(2011)云中法执异字第1号 ;(2011)粤高法执复字第82号
【裁判要旨】生效判决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增减变更,这一确认必须以一方给付并登记为前提和基础。故这一确认判决具有给付内容,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裁判规则】生效判决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增减变更的,属于具有给付内容的确认判决,无需当事人另行再起办理股权比变更的诉讼。
【案号】(2011)云中法执异字第1号 ;(2011)粤高法执复字第82号
文章摘要2: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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