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房屋租赁期满后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应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16-04-02 浏览次数:372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在确定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问题上,尽管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十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基于司法的社会效果考量,参照房屋占用期间租赁市场价格来确定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更为适宜。 文章摘要2: 目录 1简要案情 2争议焦点 3分析 上一篇: 天津市塘沽区××××公司持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已由其上级单位无偿划拨给第三方进而追加被执行人上级单位与接受财产的第三方为被执行人案 下一篇: 保全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的法律问题探讨——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5条的修改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