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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锡民仲字第011号

更新时间:2023-08-22   浏览次数:423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仲裁条款)
【提示】阴阳合同分别约定仲裁和法院管辖,应按哪个执行?
【裁判要旨】合同当事人为规避税费而签订的阴阳合同分别约定了仲裁管辖及法院管辖条款,应依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确定合同效力,并据此确定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裁定书字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锡民仲字第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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