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2005)广海法他字第1号裁定书
更新时间:2019-06-09 浏览次数:21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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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对于在《纽约公约》缔约国作出的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应依我国程序法重新独立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书仲裁协议。
【裁定书字号】广州海事法院(2005)广海法他字第1号裁定书
【裁定书字号】广州海事法院(2005)广海法他字第1号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