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他字第1号
更新时间:2023-05-28 浏览次数:24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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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裁定书字号】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他字第1号
【裁判要旨】当事人持国外仲裁裁决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经我国法院受理后审查,认定当事人双方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的,应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
【裁定书字号】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他字第1号
【裁判要旨】当事人持国外仲裁裁决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经我国法院受理后审查,认定当事人双方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的,应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