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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行使前提应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权人不能证实其对他人享有合法而明确的债权前提下,该他人虽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代位权亦不成立

更新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192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要旨】债权人不能证实其对他人享有合法而明确的债权前提下,虽然该他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债权人亦无权以该他人名义行使代位权。
【案例】海南海口中院(2001)海中法经终字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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