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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1、胡××、曹××2、曹××3诉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3-24   浏览次数:4933 次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人免责条款 交通事故 机动车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在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及保险条款释义中,没有对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基于轻便摩托车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均显示该车为助力车)的误导,以及被保险人客观上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的事实,作出案涉车辆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之解释,符合一个普通车辆购买人及使用人的认知标准,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案涉车辆应认定为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此时,被保险人在不领取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上述车辆,亦不属于免责条款规定的无证驾驶情形。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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