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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7)龙民一初字第539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海中法民一终字第898号

更新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4614 次 标签: 成员权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资格认定 土地补偿款

文章摘要: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提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裁判要旨】当事人仅将户籍迁入农村,但并未在该村内承包土地,亦不依赖于集体土地作为生存保障、就业渠道的,无权分配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7)龙民一初字第539号;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海中法民一终字第898号

文章摘要2:

【案例来源】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8年民事审判案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88-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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