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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债权和财产权区别

更新时间:2020-09-05   浏览次数:2418 次 标签: 物权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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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债权和财产权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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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债权区别 回目录

1.所表现财产关系不同:

(1)物权为静态财产支配关系;

(2)债权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

2.权利性质不同:

(1)物权为排他性支配权(绝对权、一物一权原则)、对世权(特定物);

(2)债权为相容性请求权、对人权(债务人给付行为)。

3.效力不同:

(1)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

(2)债权没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

4.期限性不同:

(1)物权的所有权为永久权、他物权的期限一般较长。

(2)债权具有期限性(受诉讼时效限制)。

物权与财产权关系 回目录

1.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经典案例 回目录

·袁开国等八人与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公司、随州市东城城乡建设服务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什么是特种债权?

【提示】约定以特定房屋作为收益分配的房地产开发合同应认定为关于特定房屋的一般互易合同,其实质是以所有权条换为补偿方式的拆迁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对补偿特定房屋享有的是特种债权优先权,第三人购买房屋的行为不能对抗其依据土地转让开发协议的约定要求违约方交付房屋的行为。

【裁判意见】约定以特定房屋作为收益分配的地产合同的性质:

①一方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明确约定以特定房屋作为收益分配,如果该合作开发又具有政府规划的强制性和必然性,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应认定为关于特定房屋的一般互易合同(一般认为以产权调换为补偿方式的拆迁安置协议为以物易物的互易合同),其实质是以所有权调换为补偿方式的拆迁安置协议。

②拆迁人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丧失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郑平安诉郭武奎侵权纠纷抗诉案

裁判要旨】债权并未赋予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及对财产的支配权。债务人以卖房款抵债,债权人不得以此侵占债务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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