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强奸案
文章摘要:
【要点提示】在强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其他人强奸未遂的,或者共同强奸未遂的,不宜认定具有“二人以上轮奸的”(以下简称“轮奸”)之情节,而应依普通强奸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裁判要旨】在强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其他行为人强奸未遂的,或者共同强奸未遂的,构成强奸罪,但不能认定为轮奸。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2003]永刑初字第195号(2003年11月13日)
二审: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泉刑终字第011号(2004年1月17日)
【裁判要旨】在强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其他行为人强奸未遂的,或者共同强奸未遂的,构成强奸罪,但不能认定为轮奸。
【案例索引】
一审: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2003]永刑初字第195号(2003年11月13日)
二审: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泉刑终字第011号(200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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