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汪某某、李某某等侵占、盗窃案——企业聘用的合同工人勾结外部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窃企业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更新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1516 次 标签: 侵占罪 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 文章摘要: [第22号]汪某某、李某某等侵占、盗窃案——企业聘用的合同工人勾结外部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窃企业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基本案情 2二、主要问题 3三、裁判理由 上一篇: 第三人在公款挪用人和使用人之间积极撮合与介绍的行为如何定性—余某某等挪用公款案 下一篇: 于某某故意伤害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当事人以及民事赔偿的范围、数额应如何确定